|
黎智英 新华社资料图
壹传媒黎智英与香港八名民主派人士涉嫌于前年8月18日在港岛区参与或组织反修例“流水式集会”,香港法院1日裁定黎智英等七名被告的组织及参与非法集结罪两项控罪成立。
综合香港东网、香港电台等媒体报道,控罪指,由于警方有理由相信民阵在案发当日下午不能控制游行秩序,所以事前已拒绝民阵的游行申请,只容许他们在维园举行集会。惟在当日下午3时许,黎智英等被告却举横额带头离开维园,并步行至中环,沿途不断叫口号。警方为免激起民众情绪及有人乘机生事,故撤走在场警员,当日亦没有发出警告或拘捕在场人士。
法庭裁决罪成的七人分别是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及李柱铭,各被告续准保释。
至于同案另外两名被告梁耀忠及区诺轩,较早前已分别承认一项及两项控罪,法庭1日听取两人的求情。
身兼律师的黎智英女儿当日早8时半左右已经到庭,同时现场约有数十名公众排队轮候入庭。
审讯期间控方由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及大律师林芷莹代表;辩方各被告均由资深大律师代表,蔡维邦及余若薇代表黎智英、戴启思代表李卓人及何秀兰、何沛谦代表吴霭仪、潘熙代表梁国雄、骆应淦代表李柱铭和何俊仁、夏博义代表梁耀忠、彭耀鸿代表区诺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