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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日使馆重申“敌国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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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员 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贴员
2 小时前 36 0 看全部
11月21日,中国驻日大使馆在社交平台X用中日双语发帖称:《联合国宪章》专门设立敌国条款,规定德意日等法西斯或军国主义国家的任何一国有再次实施侵略政策的任何步骤,中法苏英美等联合国创始成员国有权对其直接实施军事行动,无须安理会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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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国条款”是二战后由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在《联合国宪章》中对日本、德国等法西斯国家所订立的相关约束性条款,旨在防止侵略战争重演,由《联合国宪章》第53条、第77条及第107条构成。其中,“敌国”是指德国、意大利、日本等法西斯轴心国,以及轴心国的仆从国家。

该条款的存在成为日本加入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实现“政治大国”梦想的一大障碍。日本加入联合国后,曾多次提起删除“敌国条款”的问题,一直未得到各方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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